代替 GB1573-1979
Determination of thermal stability of coal
1•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
本標准規定了測定煤的熱穩定性所用的煤樣、儀器、設備、測定步驟、結果計算和重複性。
本標准適用于褐煤、無煙煤以及不粘結性煙煤的熱穩定性測定。
2• 方法要點
量取 6 ~ 13mm 粒度的煤樣約 500cm 3 ,稱量並裝入 5 個 100cm 3 帶盖坩埚中。在 850±10℃ 的馬弗爐中加熱 30min 後取出冷卻,稱量,篩分。以粒度大于 6mm 的殘焦質量占各級殘焦質量之和的百分數作爲熱穩定性指標 TS +6 ;以 3 ~ 6mm 和小于 3mm 的殘焦質量占各級殘焦質量之和的百分數作爲熱穩定性輔助指標 TS 3 ~ 6 、 TS -3 。
3• 引用標准
GB474 煤樣的制備方法
GB483 煤質分析試驗方法一般規定
4• 儀器、設備
1• 馬弗爐:恒溫區不小于 100mm×230mm 。帶有恒溫調節裝置並能保持在 850±15℃ 。附有熱電偶和高溫計。爐後壁留有揮發分排出孔和熱電偶插入孔。
2• 振篩機:往複機,振幅 40±2mm ;頻率 240±20min -1 。
3• 圓孔篩:與振篩機相匹配的方形篩。孔徑爲 6mm 和 3mm ,並配篩盖和篩底盤。
4• 工業天平:最大稱量 1kg ,感量爲 0.01g 。
5• 帶盖坩埚:容量爲 100cm 3 瓷坩埚或剛玉坩埚。
6• 坩埚架:用耐 900℃ 以上的金屬材料制成。根據馬弗爐的恒溫區的大小,坩埚可以制成能放置 5 個或 10 個坩埚。
5• 測定步驟
1• 按 GB474 的規定制備 6 ~ 13mm 粒度的空氣幹燥煤樣的 1.5kg ,仔細篩去小于 6mm 的粉煤,然後混合均勻,分成 2 份。
2• 用坩埚從兩份煤樣中各量取 500cm 3 煤樣,稱量(稱准到 0.01g )並使兩份質量一致。將煤樣裝入坩埚,盖好坩埚盖並將坩埚放入坩埚架上。
3• 迅速將裝有坩埚的架子送入已升溫到 900℃ 的馬弗爐恒溫區內。關好爐門,將爐溫調到 850±15℃ ,使煤樣在此溫度下受熱 30min 。煤樣剛送入馬弗爐時,爐溫有可能下降。此時要求在 8min 內爐溫恢複到 850±15℃ ,否則測定作廢。
4• 從馬弗爐中取出坩埚,冷卻到室溫,稱量每份殘焦的總質量(稱准到 0.01g )。
5• 將孔徑 6mm 和 3mm 的篩子和篩底盤叠放在振篩機上。然後把稱量後一份殘焦倒入 6mmm 篩子內。盖好篩盖並將其固定。
6• 開動振篩機,篩分 10min 。
7• 分別稱量篩分後大于 6mm 、 3 ~ 6mm 及小于 3mm 的各級殘焦的質量(稱准到 0.01g )。
8• 將各級殘焦的質量相加與篩分前的總殘焦質量相比,二者之差不應超過 ±1g ,否則測定作廢。
6• 結果計算
1• 煤的熱穩定性指標和輔助指標按下式計算:
( 1 )
( 2 )
( 3 )
式中: TS +6 - 煤的熱穩定性指標, % ; TS 3 ~ 6 、 TS -3 - 煤的熱穩定性輔助指標, % ; G- 各級殘焦質量之和, g ;
G +6 - 大于 6mm 殘焦質量, g ; G 3 ~ 6 - 粒度爲 3 ~ 6mm 殘焦質量, g ; G -3 - 小于 3mm 殘焦質量, g 。
2• 計算兩次重複測定各級殘焦指標的平均值。
3• 將各級殘焦指標的平均值按 GB483 規定的數據修約規則修約到小數後一位,報出結果。
7• 重複性
各項指標的重複性都不得超過 3.0%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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